婚姻财产法属于民法吗?
婚姻财产法是中国民法的一个分支法律,其主要目的是为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结束时,如离婚或者丧失一个配偶,合理地分配两人在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维护夫妻双方合法权益,促进家庭和睦稳定等。因此,婚姻财产法完全属于民法。
婚姻财产法是在2003年1月1日生效的。在新的婚姻法实施前,我国并没有统一的婚姻财产制度,夫妻双方无法在离婚时公平地分配共同财产,且由于女性长期处于弱势地位,容易在离婚时被夫家抢夺财产。因此,制定婚姻财产法对于我国夫妻财产权益的保护至关重要。
婚姻财产法主要包括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个人财产及夫妻财产约定三个方面。其中,夫妻共同财产指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共同获得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婚后财产和夫妻共同经营的产业及所得等。当夫妻关系结束时,夫妻双方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分配。
另外,夫妻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获得的个人财产,包括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个人财产和法律、行政规定的个人所有财产等。对于夫妻个人财产的分配主要取决于夫妻之间的约定及具体情况。
最后,夫妻财产约定是指夫妻双方在婚姻期间所达成的财产分配协议,具有约束力,但一些情况下可能受到法律的约束,如侵害家庭成员合法权益等。
总之,婚姻财产法属于民法,其主要目的是为夫妻双方提供离婚时公平分配婚姻期间所获得的财产的法律依据。最后,我们需要认识到婚姻财产法的重要性,夫妻双方应该理性地看待财产,共同维护家庭和睦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