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法对残疾(婚姻法对残疾人有什么保护措施)

网络- 2024-01-03 19:09:41

婚姻法对残疾(婚姻法对残疾人有什么保护措施)

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婚姻法对残疾的一些知识点,和婚姻法对残疾人有什么保护措施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下面我们就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1. 《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原文内容
  2. 婚姻法残疾人离婚财产和子女怎么分配

[One]、《婚姻法》第十七条、十八条的原文内容

〖One〗、第十七条【夫妻共有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Two〗、(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Three〗、(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Four〗、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Five〗、第十八条【夫妻一方的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Six〗、(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Seven〗、(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Two]、婚姻法残疾人离婚财产和子女怎么分配

我国婚姻法明确规定,公民有结婚的自由、也有离婚的自由。配偶一方有残疾,并不影响另一方提出离婚的主张。但在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二条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第三十一条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并对子女和财产问题已有适当处理时,发给离婚证。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三)有**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第四十二条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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