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自由的保障和边界
婚姻自由是每个人都应该享有的权利。但是,这种自由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随意结婚或离婚。在保障婚姻自由的同时,必须也要有一定的边界和规则,以确保这种自由不会被滥用或造成不良后果。
首先,婚姻自由的保障是保障个人的选择权利,也是保障婚姻双方的信任和尊重。在选择结婚对象的时候,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标准和要求。这些标准和要求是基于自己的个性、喜好和价值观,应该得到尊重和保护。如果没有婚姻自由的保障,个人的选择权利就会受到限制和干扰。因此,保障婚姻自由是保障人的尊严和自由的基本前提。
其次,婚姻自由的保障也要有一定的边界和规则。这是为了防止婚姻自由被滥用和带来不良后果。比如,存在相互勾结、为了身份结婚、为了经济利益而结婚等现象,这些行为都是违反婚姻自由的本意的。此外,还存在因为表面的感情或获取某种利益而结婚,在婚姻生活中相互压抑、虐待、背叛等行为,这些也都需要得到规范和限制。
因此,由于婚姻选择和婚姻生活中可能存在的问题,保障婚姻自由还需要一些边界和规则,如:
•年龄:不能任意结婚或离婚,必须年满法定结婚年龄,并能够完全理解自己的婚姻行为及其后果;
•性别:在多数国家,只有异性才可以结婚。同时,也有人主张异性之间能否结婚应该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家庭状况:已婚者不能再结婚,也不能随意离婚;
•关系:不能结婚的亲戚及与现有的婚姻关系类似的人是不能结婚的;
•自愿原则:每个人必须基于自己的真实感情、意愿和意识来做出择偶和结婚的决定,不得有任何形式的强迫。
总之,婚姻自由是必须保障的个人权利。但这也需要一定的边界和规则来确保其本意得以实现,同时排除那些人为损害婚姻自由的不良行为。保障婚姻自由和规范婚姻行为需要社会、家庭和个体去共同促进。只有在社会、家庭和个体各自的努力下,才能使我们享有一个健康、美好的婚姻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