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效力一审终审 婚姻效力 一审终审
6802024-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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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效力一般是不可以再审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婚姻效力是一审终审。具体的规定是: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不得申请再审。但是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问题可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One〗、比较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宣告婚姻无效案件,对婚姻效力的审理不适用调解,应当依法作出判决;有关婚姻效力的判决一经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涉及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的,可以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另行制作调解书。对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问题的判决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上诉。
〖Two〗、可见,离婚案件如果判离,身份关系就是一审终审不得上诉(如果和好可以复婚),但是关于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允许上诉;一审判决如果判不离,六个月内没有新理由、新情况的,原告不可以上诉,如果是一审被告起诉离婚是可以的。二审法院认为应该判离的,关于子女抚养财产分割应先行调解,调解不成发回重审,但是如果经当事人同意可以一并作出判决。
〖Three〗、这样规定的目的有二,一方面离婚案件较特殊,涉及到再婚的问题;另一方面也是为了节约司法资源。
〖One〗、你指的的是离婚判决书生效证明吧。离婚案件,一般分调解离婚和判决离婚,调解离婚不需要生效证明,因为调解书是不能上诉的,法院的离婚调解书签收后即生效。
〖Two〗、但离婚判决不一样,一审判决后,如果在上诉期内,双方都未上诉,判决书即生效,如果有一方上诉,要二审结束后才能生效,而且二审判决可能与一审判决有区别,所以必须以二审判决内容为依据,所以,你的判决书是一审生效的,到一审法院,要求出具生效证明,如果是二审法院判决的,到二审法院要求出具,婚姻登记机关为了避免错误登记,会要求你出具判决生效证明才进行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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