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涉外婚姻?关于涉外婚姻根据我国规定下列哪些选项正确
5522024-02-10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台湾涉外婚姻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台湾涉外婚姻以及台湾涉外婚姻比例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悟空问题太肤浅,感觉小朋友提问一样,看你是刻意去认识还是偶然认识,刻意去认识就太太多途径了,偶然认识就看做那些行业接触比较多了,如开出租车,做中介出租房等。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2.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2.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序的证明。
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1.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世界旅行证件;
2.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构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One〗、携带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即可到市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领取出国申请表格。
〖Two〗、按规定填写出国申请表格,准备申请出国所需的证明材料和本人的户籍证件,以及本人近期五张正面免冠照片,到接待室提出申请,回答有关询问,并注意保存好自己的出国申请编号。
〖Three〗、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在接到"申请表"后的15个工作日、地处效县的在20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与否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
〖Four〗、交表后,若需查询本人申请的结果情况,可拨打市电话局"168"自动声讯服务台的15882161查询电话,或者前往接待室查询台自报出国申请编号,即可了解到准确信息。
〖Five〗、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没有接到审批结果通知的,有权查询,受理部门应当作出答复,申请人认为不批准出境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汉》的,有权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作出处理和答复。
〖Six〗、获得护照后,须仔细核对有关内容(姓名、性别、年龄等),然后去前往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
〖Seven〗、获得外国签证后,前往本人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办理户口注销或办理短期出国人员登记手续。
〖Eight〗、出境时勿忘携带护照、机(船、车)票和健康证明,从开放的边防口岸出境。
〖Nine〗、具体国外如何办理,询问当地婚姻登记机构。
台湾涉外婚姻的介绍就聊到这里吧,感谢你花时间阅读本站内容,更多关于台湾涉外婚姻比例、台湾涉外婚姻的信息别忘了在本站进行查找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