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星座 生肖配对
6872024-10-29
各位老铁们好,相信很多人对领事婚姻都不是特别的了解,因此呢,今天就来为大家分享下关于领事婚姻以及领事婚姻名词解释的问题知识,还望可以帮助大家,解决大家的一些困惑,下面一块儿来看看吧!
本文目录
现以白俄罗斯商务签证(其他签证大同)所需材料例举如下:
·护照有效期在6个月以上的因私护照原件,护照尾页必须签名。
·持换发护照者,请提供所有旧护照原件。
·近6个月内拍摄的两寸白底彩色近照2张。
·照片尺寸35×45mm(护照照片大小)。
〖Three〗、签证申请表下载签证个人资料表。
·在中国签证资讯网下载签证个人资料表,并完整填写。
·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正反两面。
·申请人所在单位为企业单位的,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的清晰复印件(需用A4纸复印)
·营业执照副本上需有年检记录,并在复印件上加盖单位公章。
·派遣信需以申请人所在单位正规抬头纸打印,加盖单位公章,由负责人签名。单位抬头纸以及派遣信的具体内容请下载派遣信模版。
·往返机票订单(可由旅行社准备)
·境外医疗保险(可由旅行社代买)
·由白俄罗斯邀请单位法人出具的邀请函。
·白俄罗斯邀请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领婚”可以指两种不同的情况:
1.在一些地方,人们把结婚称为“领婚”,这种说法主要是指民政部门或官方机构为已经登记备案的夫妻进行结婚证书颁发等手续。也就是说,“领婚”在这里是一个与结婚相关的行政行为。
2.另一种情况下,“领婚”可以指中国传统婚礼中的一个环节,即男方家长领着女方进入新房,按照当地的风俗习惯,展开一系列的迎亲仪式和拜堂仪式,表示双方正式成为夫妻。在这个过程中,往往还会有喜庆的音乐、舞蹈、唢呐、鞭炮等庆祝活动。所以,“领婚”在这里是一个形容传统婚礼中的一个具体环节。
领事婚姻登记是指一国驻外国的外交、领事机构在不违反接受国法律规章的前提下,应婚姻当事人的申请,依派遣国法律规章为其办理婚姻登记并颁发相应证书的活动。
(一)时间效力,即领事婚姻登记产生法律效力的起始时间。就结婚而言,当事人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就离婚而言,当事人可选取协议离婚或诉讼离婚两种方式之一,当事人取得离婚证,或对法院离婚判决无异议,即夫妻关系解除。
(二)空间效力,即领事婚姻登记产生法律效力的地域范围,是“在派遣国、接受国和第三国均有效”还是“仅在派遣国有效”。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婚姻登记的空间效力,主要依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及中国《婚姻登记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如果中国驻外使领馆在接受国法律承认领事婚姻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为中国公民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该婚姻登记在中国、接受国和第三国均有效。反之,如果中国驻外使领馆在接受国法律不承认领事婚姻法律效力的情况下,为中国公民办理结婚或离婚登记,该婚姻登记在我国有效,在接受国为无效,在第三国的效力由该国法律规定。这将影响有关当事人领事婚姻关系的空间效力,从而不利于保护其在接受国或在第三国因婚姻关系所产生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三)对象效力,即领事婚姻登记产生法律效力的对象,包括“派遣国公民”以及“第三国公民”。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婚姻登记的对象效力,主要依据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和中国《婚姻登记条例》中的相关规定。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中,大多数规定“领事有权办理派遣国公民之间的婚姻登记”,但有个别例外。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意大利共和国领事条约》规定,领事有权“办理派遣国国民间的结婚手续,如派遣国法律允许,办理派遣国国民与非接受国永久居民的第三国国民间的结婚手续,并颁发结婚证书”。据此,从理论上讲,领事婚姻登记的对象可以是“派遣国公民”与“第三国公民”。
(四)结(离)婚效力,即领事婚姻登记产生法律效力的两种事项:结婚、离婚。中国驻外使领馆办理婚姻登记的结(离)婚效力,主要依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及中国《婚姻登记条例》的相关规定。依照《婚姻登记条例》第19条规定,中国驻外使领馆可为当事人办理结婚登记和离婚登记两种事项。然而,在48个中外双边领事条约(协定)中,除5个无“婚姻登记”条款外,有28个规定“领事有权办理结婚登记”、9个规定“领事有权办理结婚和离婚登记”、6个规定“领事有权办理(民事)婚姻登记”。其重要原因之一是各国法律对领事婚姻登记效力的承认情况各异,具体如下:〖One〗、承认领事结婚和离婚登记的效力;〖Two〗、不承认领事结婚和离婚登记的效力;〖Three〗、承认领事结婚登记、不承认领事离婚登记的效力;〖Four〗、有条件承认领事办理婚姻登记的效力。
如能提出更加具体的问题,则可作出更为周详的回答。
文章到此结束,如果本次分享的领事婚姻和领事婚姻名词解释的问题解决了您的问题,那么我们由衷的感到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