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婚姻立法的特点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一个比较重要的时期,尤其在婚姻立法方面,宋代的制度较为完善。宋代婚姻立法的特点可以归纳为几个方面。
一、夫妻制度的重视
宋代尤其重视夫妻间平等的关系,实行的婚姻制度中,夫妻双方都有了一定的权利和义务。宋代立法规定,夫妻彼此之间要相互尊重、忠实、互相帮助、共同负担家庭责任。同时,夫妻关系还被立法明确为一种共同利益,其中夫妻财产制度的确立,对于后世婚姻制度的发展也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二、离婚制度的确立
在宋代,离婚也是存在的,不过由于婚姻的神圣性和家族利益的考虑,宋代离婚的条件非常苛刻。举例来讲,如果妻子想要离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丈夫有外遇,且有亲证;二、丈夫虐待妻子,且有亲证;三、丈夫虽没有外遇,但是有赌博、酗酒等相当恶劣的行径;四、夫妻经过已经长达三年的和解和协商后,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若妻子受到丈夫拒绝的话,妻子无法要求离婚。相比之下,如果丈夫想要离婚,则条件更加苛刻,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一、妻子婚前有身份缺陷,如同母结婚等;二、妻子外遇,且有亲证;三、妻子在岳父家把丈夫治死;四、妻子从婚后一直到现在长达三年的不孝、不义,事情严重,丈夫才可以离婚。
三、对于婚嫁行为的监管
在宋代,婚姻立法对于婚嫁行为也有着严格的规定和管理。比如,若是有商贾、鳏夫、独子、有爵位的人之间有婚姻之事,那么需要交审批,而夏令时期则圆令不得有人嫁娶。同时,宋代出现了"白衣女子"的现象,那是广大女性自觉或被强迫出嫁到外地,投靠富人家庭,提供劳动力,此类现象严重扰乱了社会秩序。于是,立法者开始规定,除出迎亲之外,娘家不可以婚买将女送给他人,这是对于女性权益的保护和对于该现象的打击。
综上所述,宋代婚姻立法的特点在于对于婚姻中的夫妻关系和离婚制度的重视,对于婚嫁行为的监管,这些制度和规定对于当时的社会带来了一定的影响,也为后人的婚姻制度发展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