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婚姻制度?台湾婚姻制度可以同性结婚吗
12022024-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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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e〗、为什么配偶不能送葬,火化时配偶为何不送,中国很大,各地的习俗不同,但是有一种情况,那就是丧偶之后,一般来说,在出殡的时候,配偶是不宜相送的。当然要送也是可以的。
〖Two〗、因为在民间有这样的一个说法,要是丧偶之后,想要再婚,再嫁,那么就不好相送了。
〖Three〗、一般丧偶者家中的老人见到人还年轻,就不会想让活着的人去送死去的人,要是别人知道,也有些人不敢与之再婚。
〖Four〗、?所以有种说法,不想再婚的就会去送出殡。就算是最后改变要再婚了,最少也得七七四十九天后再婚,可是这么做的时间太短,感情太假。一般是一两年之后才好堵别人的嘴。
〖Five〗、只是有一点,送出殡了,再婚得越快,就越会被人笑话得越厉害。
〖Six〗、如重庆就是夫妻间不相送,不能看下葬,不能看火葬。
〖Seven〗、为什么会有夫妻不相送的习俗呢?按过去的说法是因为死者会眷恋生前的一切,灵魂就不会甘心地离去,所以一旦配偶相送,死者阴魂不散会缠着活着的人,甚至于把活着的人也带走,一起再续夫妻缘。
〖Eight〗、当然还有一个重要的原因,丧偶者确实与死去的配偶感情深厚,太伤心难过了,会出事,所以不让其相送,也是保护活着人。
〖Nine〗、正是有这几种说法,所以才会有夫妻间不相送的习俗。
办理结婚公证是需要两个人一起去的。结婚公证是指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对当事人现存的婚姻状况这一法律事实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申请办理结婚公证,当事人应向本人住所地或事实发生地公证处申请。申请人为出国定居、探亲、陪读等一般情况下需办理结婚公证。办理结婚公证书应提供的证件:
〖One〗、申请人本人身份证、户口薄或其他身份证明,申请人在国外的需提供护照复印件;
〖Three〗、申请人应提供夫妻双方合照的大一寸相片四张;
〖Four〗、夫妻双方一方死亡的应提供死者的死亡证明,死亡证明可由医院或公安机关签发,也可由殡仪馆签发的死亡证或火化收款单据或有记录死者日期的户口簿等;
〖Five〗、遗失结婚证件的申请人需要证明夫妻关系的,应先取得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夫妻关系证明书》才能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Six〗、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人,现在国内居住的,须提供双方工件单位或街道办事处或乡(镇)政府出具的证明,证明要列明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年月日)、结婚地点。在国外或港澳台而无法取得上述证明时,须提供两名年龄与自己接近或大于自己的知情人作证,证人须持户口簿或其他身份证件,亲自到公证处作证并签名盖章;
〖Seven〗、1950年5月1日以后未办理婚姻登记手续而结婚(即所谓事实婚姻)的申请人,必须到婚姻登记机关补办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以后才能到公证处办理结婚公证;
〖Eight〗、国外、港澳台申请人申办结婚公证,一般应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回来要委托他人代办的,需另外提供当地公证人或司法部认可的驻外机构、律师或我驻外使馆公证、认证或证明的委托书。1950年5月1日以前结婚的,还需提供经上述机构、律师或我驻外使领馆公证、认证或证明的声明书,声明书应详列夫妻双方的姓名、性别、出生时间、结婚时间(年月日)、结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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