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婚姻状况证明(香港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
10602023-12-03
大家好,如果您还对香港婚姻状况证明不太了解,没有关系,今天就由本站为大家分享香港婚姻状况证明的知识,包括香港婚姻状况证明在哪里开的问题都会给大家分析到,还望可以解决大家的问题,下面我们就开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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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可自行向婚姻注册处查册、调档,也可委托香港律师代为查询,如确登记注册的,可获取香港结婚证的核证副本一份,并与当事人持有的结婚证比对,以此判断真伪。
大陆人和香港人结婚,不是直接给单程证的,而是在注册那天起的5年后才给5年后你拿到单程证,可以去香港定居了,但还不是香港永久居民(没福利享受)还要在香港住满7年才能成为香港永久居民(享受一切福利)
〖One〗、内地:根据我们中国内地的《婚姻登记条例》第二章结婚登记的规定:
〖Two〗、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Three〗、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Four〗、(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Five〗、(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Six〗、(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
〖Seven〗、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Eight〗、(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Nine〗、(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世界旅行证件;
〖Ten〗、(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One〗、(三)一方或者双方已有配偶的;
1〖Two〗、(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1〖Three〗、(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1〖Four〗、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香港:香港与内地人士结婚之手续及提交文件:香港方的香港身份证,父母亲中英文姓名,居住地址,职称.内地人士之内地身份证,港澳通证,常住户口簿,父母亲之中英文姓名,居住地址及职称.如当时人曾於内地办婚手续,须提交婚证或民事判决书.拟结婚人士需向婚姻监誓人,即香港师确定结婚日期,并提供上述资办『拟结婚通知书』.香港师事务所代表须将已签署之『拟结婚通知书』及相关资提交予香港婚姻登记处存档并展示最少15个工作天.香港师须就提交之资签署核证本.拟结婚人士可由香港方代签相关文件,内地人士只须於结婚当日出席签署结婚证书,及作出未婚或婚之声明书,同进入香港境内之入境签注文件,即港澳通证交予香港师验证及签署核证本,由师代表交回香港婚姻登记署存档即可.婚姻登记官约於提交『拟结婚通知书』后的第17个工作天后签发『婚姻登记官证明书』.婚姻监师将提取『婚姻登记官证明书』及拟备『结婚证书』影印本予以核对.婚姻监师将带备一式份之结婚证书,监人誓词,新郎,新娘之誓词出席当时人之婚及担任婚姻监人.当时人须确保有名满十八岁以上之人士出席作为婚证人,当时人须签署一式份之结婚证书,其中一份副本须於签署后的7个工作天内交回香港婚姻登记署存档.一般而言,由签署拟结婚通知书之日计起至结婚当日须预算20个工作天.鉴於当时人之结婚证书在香港境内签发,如需作出申请配偶港定居事宜,可携同双方证件照片各张於结婚当日一并於身兼婚姻监人及中国委托公证人之香港师处办『登记结婚公证书』,内地申请人再将公证书交予户籍所在地之公安局办申请港定居事宜.公证书只须个工作天可完成.
你拿了单程证到香港经已两年,等于说已经有香港居民身份证两年了是吗?那单程证的任务,早在拿到香港居民身份证的那一刻经已完成任务,那还可以继续享用什么?你只要从拿到香港居民身份证那一刻开始,连续七年以香港作为永久居住地,你已经可换取香港永久居民身份证了,对你的离婚没有影响的!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