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登记档案是指记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婚姻登记手续和有关情况的档案。凭借婚姻登记档案,可以反映历史、服务民生,也是保障个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下面将详细介绍婚姻登记档案程序规定。
一、婚姻登记档案的生成
1.婚姻登记档案是在婚姻登记手续完成后自动生成的。
2.登记婚姻的人员应当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基本信息和相关证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其他相关手续。
3.由居民户口管理部门检查婚姻登记手续的合法性和真实性,并生成婚姻登记档案。
二、婚姻登记档案的整理和保管
1.所属居民户口管理部门负责婚姻登记档案的整理和管理。
2.婚姻登记档案要实现电子化管理,并保管好电子证书和签名密码。
3.婚姻登记信息与个人隐私属于保密范畴,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保密。
三、婚姻登记档案的查阅
1.婚姻登记档案可由当事人、配偶或者近亲属、有关出生、婚姻或者亲属关系的单位、组织查阅。
2.婚姻登记档案可通过网上查询方式进行查阅。
3.查阅婚姻登记档案需要提供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四、婚姻登记档案的修改和删除
1.对于因婚姻登记手续不当导致的虚假记录,应当及时予以纠正和补正。
2.当事人有权申请对婚姻登记档案的内容进行修改。
3.对于因婚姻登记手续不当导致的虚假记录,应当予以删除。
五、婚姻登记档案的保管期限
婚姻登记档案应当依照《档案法》相关规定进行保存,限制公开期限为30年。
六、婚姻登记档案的归档和转交
在婚姻登记档案存放期限结束后,应当进行归档并定期转交至县级及以上档案馆,以保证其永久保存。
总之,婚姻登记档案程序规定是为保障婚姻登记手续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也是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各地居民户口管理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操作,保障婚姻登记档案信息的安全、完整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