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婚姻(合肥婚姻登记处)
8422024-01-17
大家好,今天给各位分享婚姻法 抚养费的一些知识,其中也会对婚姻法抚养费37条规定进行解释,文章篇幅可能偏长,如果能碰巧解决你现在面临的问题,别忘了关注本站,现在就马上开始吧!
本文目录
〖One〗、离婚孩子判给男方,女方要给抚养费;
〖Two〗、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的子女抚养】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18周岁以后,孩子已经成年了,按照我国的法律上来说,是不需要再支付抚养费了,如果按照亲情,可以适当可以生活费,比如孩子还在上大学,那么作为一方父母,应该给予一定的生活费,直到孩子毕业,这是在道德方面,法律上来说,已经成年,并不想不需要支付抚养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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