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羊男的最佳婚姻星座配对
11362024-11-02
大家好,今天小编来为大家解答以下的问题,关于婚姻历史,武则天婚姻历史这个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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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旧石器时代,兄弟姐妹以及旁系兄妹之间的婚姻关系,演变成了不同群落之间同辈男女通婚制度,但仍然是群婚制。新石器时代,婚姻制度由女性主导,是母系氏族社会,到了新石器晚期,距今4000-6000年前由母系转变为父系氏族社会,婚姻由男性主导。
2、到了夏商时期,婚姻制度是一夫一妻制。在贵族中,一夫多妻的制度非常明显,而且很多是政治联姻。
3、春秋时期,婚姻实行“同姓不婚”的原则,诸侯和卿大夫要在严格等级内迎娶异姓女子。当然,天子之女有时候会下嫁诸侯,士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制。
4、秦朝时平民百姓,更是严格遵守一夫一妻制。秦始皇就认为,保护一夫一妻制度,绝不是一件小事。
5、汉代时期,婚姻一直实行一夫一妻制的发展。
6、魏晋南北朝时,婚姻讲究门第出身,一夫一妻也是主流,只有贵族才会纳妾,贵族流行近亲结婚。隋唐时代的婚姻制度和礼俗,基本和前代类似,也十分重视婚姻的门当户对。
7、宋代经济发达,人们生活奢侈,婚姻的物质利益,在宋元时代变得越来越重要。宋代享乐意识很浓,这时出现女子裸小脚,无疑是对女性的摧残,由此反映出奢华之风渐盛。民间婚姻制度,遵从前代一夫一妻制。当然,纳妾在士族贵族之间存在。
8、明清时代,人们生活习惯类似,婚姻制度类似宋元时期。即便是存在三妻四妾,都是有权有势者所为。
1、关于你所说的“婚姻历史描述”,这句话的意思是:指对有多短婚姻状况的一种文字描述,即每段婚姻状况的经纬。
2、这项调查,适合与对多婚人群的分析。
1、前婚姻时代的血缘团体。即同一原始群体内的男女,在两性关系方面是杂乱的,没有任何限制。不仅在兄弟姐妹间,而且在父母子女直系血亲间都没有禁忌。这一时期存在于人类最初数以百万年计的漫长时代。
2、群婚制。随着原始社会不断由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人类从最初毫无限制的两性关系中,逐渐演进为各种群婚制的两性结合的社会形式,开始形成了最初的婚姻制度。群婚制,指一群男子和一群女子互为夫妻的婚姻形式。最大的特征在于,两性关系受到一定范围的血缘关系的限制。期间经历了两个发展阶段:先经历了血缘群婚制,排除了直系血亲间的两性关系,即不同辈分的男女间不得结婚;再经历了亚血缘群婚制,排除了同胞兄弟姐妹之间的通婚。这从而引起了母系氏族的产生,使人类婚姻由族内婚向族外婚发展。
3、对偶婚制。指一男一女在或长或短的时间内,过着相对稳定的配偶生活的婚姻形式。即一个男子在许多妻子中有一个主妻,一个女子在许多丈夫中有一个主夫。其产生于原始社会晚期。是从群婚向一夫一妻制的过渡形态,从血缘结构上为父系氏族和一夫一妻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现居住在云南泸沽湖畔的摩梭人,其带有神秘色彩的“走婚”,其实就是对偶婚的开残留形态。
4、一夫一妻制。指一男一女结为夫妻的婚姻制度。它既不是自然选择规律作用的结果,也不是男女性爱的结果,而是私有制确立的必然结果。形成了以男子为中心的婚姻家庭。它经历了长期的演变过程,包括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四个历史时期。
1、婚姻的形式,简言之就是嫁娶的方法。我国历史上存在过多种婚姻形式。
2、男子未得女子及其亲属的同意,用掠夺的方法强娶女子为妻,俗名叫抢婚。
3、完全视女子为权利客体,以财物作为价金购买妻妾,把婚姻纯粹看成财物交易关系。
4、两个氏族的男方互换其姊妹为妻,或互换其女儿为媳,是对等交换的议婚。
5、男子于婚前或婚后,须在妻母家服劳役若干时间,作为娶妻的代价。
6、这其实是买卖婚的变形,不过以劳务代替财货而已。
7、男子以聘的程序而娶,女子因聘的程序而嫁,“聘”的含义,第一是父母之命,第二是媒妁之言,第三要有聘约。其实,聘娶婚是强迫包办婚姻和买卖婚姻。
8、挑选良家女子或挑选犯罪者家中的女子纳入后宫,由帝王自己享用或赐给宗室子弟为选婚。
9、对于帝室选不中的犯罪者的妻女,或是断配给臣下,或是限定在一定范围内婚配,此为罚婚。
10、依父母或有权人的意志将其所支配的女子赠送给别人为妻,叫做赠婚。
11、帝王将搜刮来的民女、犯罪者的妻女以及俘虏的女子赐与子弟或臣下,叫做赐婚。
12、收继,多数是兄弟亡故收其寡妻为己妻,个别也有收庶母为妻妾的。
13、赘婿一般分两种,一种是“养老女婿”,一辈子在女家;一种是“出舍女婿”,在女家服役一定年限,仍回男家。
14、大多是有子嗣后,抱养别家女儿作养女,适龄期再与本家子成婚。
15、又称胎婚,是两家主妇同孕,指腹相约定下婚姻。
16、男家儿子尚为孩童,因缺少劳动力,娶一个十八九岁的大姑娘为媳。
17、公婆或未婚夫病重垂危之际女子嫁到男家冲喜。
18、丈夫死后或生前无力养家,再招一夫共同生活。俗称“拉帮套”、“搭伙”。
19、将妻作为物权客体议价典给他人,典约期满,以价赎回。
20、将妻出租,按期收取雇金
(租金)。
21、为已死亡了的男女举行婚礼。包括两种,一是冥婚,又称嫁殇婚、娶殇婚,指男女死者联姻;
22、一是过门守贞,指定婚后,未婚夫死亡,未婚妻仍入夫家为妇终身守节。
23、也有望门终生守寡的,称“望门婚”。
24、学术上又称逆缘婚,是古代“夫兄弟”、“妻妹妹”,共夫共妻的残余形式。
25、兄亡嫂转嫁其弟,弟亡弟媳转嫁其兄,姊亡妹续嫁姐夫。
26、通常称姑表婚与舅表婚,是古老的亚血缘婚的遗俗,指兄弟的子女与姊妹的子女之间的婚姻关系而言。
27、非法同居,古称“野合”、“私奔婚”。
28、是旧社会流行于西藏地区的婚俗,是古代血缘、亚血缘婚的残余变异形式。多为兄弟共妻,结婚时兄为主夫,其余弟为副夫。
(22)阿注婚。此婚俗流行于永宁纳西族,“阿注”意为朋友,男女双方皆可称之。是一种以女系为主,临时结交同居为婚的婚姻形式。
(23)试验婚。是正式结婚前行试验同居的婚俗。过去西南少数民族中这种婚姻形式较多,是一种自愿婚的萌芽。
(24)自愿婚。以男女双方性爱为基础的婚姻,“私奔婚”是自愿婚的古俗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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