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原始的婚姻法
婚姻法是指规定婚姻的法律制度。早在人类社会的原始阶段,就有一些原始的婚姻制度存在,这些制度可以称之为原始的婚姻法。
原始的婚姻法不同于后来的现代婚姻法,其规定和蕴含更多的是人类对生命和繁殖的本能决定。在原始社会中,人们往往以一种野性的本能来来源于动物,因而婚姻制度也不是如今这样理性的东西。
原始婚姻法的形态可能有很多种,但是最基本的特征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
首先,原始婚姻法是基于亲属关系的,也就是说,在原始社会中,人们往往对于自身亲属的婚姻尤为关注和支持。这一点可以从一些社群的婚姻规矩中得到印证,在某些原始社会中,人们的婚姻对象必须是血亲之外的异姓,以此来保证血统纯正。
其次,原始婚姻法是异族婚姻制度,这也是一个普遍存在的规律。在原始社会中,许多社群为了维护自身的利益,往往通过与异族人通婚的方式来建立起友好关系,并获得各种资源和支持。
再次,原始婚姻法具有强制性,也就是说,这些规定并不是完全自由的,而是由部落或家族中的长辈来决定。在这种情况下,当一个人到了年龄适合结婚时,家族长辈或者长辈间就会商量,决定一个合适的配偶,或者按照一定的规则来分配,例如分年龄分配,重男轻女等。
最后,原始婚姻法是多夫多妻制度,这也是由于当时社会生活的原因,为了增强社会生产力,同时考虑到男女性别形态的差异,多夫多妻的现象在很多原始社会中非常流行。
综上所述,原始婚姻法虽然不同于现代婚姻法,但其源头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后来人类的婚姻制度,并且在某些具体环境下仍可能会产生启发的作用。因此,对于人类婚姻制度的探究和了解,需要从各种时期和文化的角度来看待和研究,这样才能更好地揭示出婚姻制度背后所具有的深刻影响和不同文化间的婚姻习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