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民政局婚姻登记处,桂林民政局婚姻登记处上班时间
11742024-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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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婚姻登记满三年,即可随迁落户上海的规定。配偶随迁落户上海,最短办理婚姻登记年限为5年。外省市人员与上海市残疾居民依法办理婚姻登记满5年,可准予其在配偶户口所在地落户。一般配偶随迁落户上海,结婚登记需满10年。
1、不能,需要双方当事人一起到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申请办理结婚证,异地不能办理。《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2、第五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3、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4、
(一)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
5、
(二)经居住地公证机构公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华侨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6、
(二)居住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
(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
(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证明。办理结婚登记的外国人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7、
(一)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8、
(二)所在国公证机构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经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该国使
(领)馆认证或者该国驻华使
(领)馆认证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或者所在国驻华使
(领)馆出具的本人无配偶的证明。
9、第六条办理结婚登记的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0、
(四)属于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
11、
(五)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的。第七条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
12、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1、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说明情况,索取“窗口服务告知单”和“申报常住户口申请表”,里面有详细的要求夫妻双方准备的资料以及如何填写申请表。
3、双方要提供结婚证和结婚登记档案。带上所有材料,并备好复印件,去上海市户籍一方的派出所的户籍窗口,让办事人员预审核。
个人觉得两家拍摄水平没差多少,都可以选,可以选一家交通最方便到达的,店铺面积比较大的,尽量预约工作日的白天
(最好早于下午四点)去拍,建议还是穿自己的衣服拍摄。另外个人觉得既然去拍一定要有自己的想法,尤其是修图要求!不然真的会被修成大众脸/模板脸。还是推荐去这种地方拍的,确实比一般的路边照相馆好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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