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哪种情况下婚姻判无效为标题写一篇800字的文章
婚姻是一生中重要的一环,而无效婚姻的出现自然也是无法避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婚姻关系依据双方自愿和法定程序建立,但也有一些情况下婚姻关系会被认定为无效婚姻。那么,以哪种情况下婚姻判无效为题,来探讨这些情况吧。
其一,双方一方未达到结婚年龄。婚姻法规定,我国男性应当年满22周岁,女性应当年满20周岁才可结婚。如果未达到有关法定结婚年龄,只要没有经过法定的解除婚姻关系的程序,此种婚姻一律视为无效,双方当事人可自由撤销。
其二,双方在婚前存在法定禁止的亲属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规定,近亲属之间的婚姻是不被允许的,具体的,是指直接血亲的近亲,包括父亲和养父、祖父和曾祖父、兄弟和养兄、子和养子、孙子和曾孙子等。 如果在婚姻登记时未如实填写禁婚情况,隐瞒事实成立后,婚姻关系也会被认定为无效婚姻。
其三,被强迫结婚。中国法律明文规定,一旦发现有人被强迫结婚,可以依法申请宣告婚姻关系为无效。在婚姻登记时,如果民政部门明确得知一方受到强迫结婚的威胁,也会拒绝办理婚姻登记。因为婚姻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的,有人强迫他人结婚,是破坏了这一自愿的原则。
其四,有重婚或合法婚姻未离婚而再婚。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禁止取二婚或以上的行为,也就是严禁重婚。但如果因蒙受欺骗或虚假的承诺而订婚立婚,或因一方先前的配偶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使得原来的婚姻关系已经消失而没有知情,这种情况可视为无效婚姻。
其五,未经当事人双方的真实意愿达成的婚姻。由于种种原因导致的未经真实意愿达成的婚姻,可以被认定为无效婚姻。例如婚姻登记时,某方口头约定提前派发礼金等金钱财产、车和房产等,上述金钱财产和房产等道具性的行为,是不足以成立婚姻的。这种情况下,往往被视作美满婚姻的转瞬即逝。
综上所述,婚姻关系的建立是一个严谨的制度安排,有一定的程序和规范,也需双方真心的意愿和自愿去实现。以哪种情况下婚姻判无效为题,归根到底,是希望大家认真对待婚姻关系,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误会。在遇到一些纠纷或矛盾时,更应该内心坦诚自己的真实想法,实现真正自愿的结婚。